楊梅的鼻端-暴發戶-開發中國家的交通程度
0. 我們的國民所得和人力素質也算得上是開發中國家吧。
1. 法律與命令位階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是立院通過的法案,因年代久遠,其開頭定義中,汽車包含機車,因此說到此法時,有關停車方面的法規,汽車二字就包含機車。
而政院的很多行政命令位階低於此立院法規,卻有明分汽車與機車的不同,但命令的位階和根源位階較低,因此不能反打法律中有定義的汽車不含機車,而企圖規避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2. 鼻端的定義
交通部訂的公路路線設計規範,應該是很多交通規劃的母法,有列出連續鼻端間距的距離,但鼻端和鼻端間距的定義卻沒有明寫,以交通規範的嚴謹性和安全性來看,應當以規範到所有類型的連續鼻端來看待,不能以下屬的命令有其它定義來推倒公路路線設計規範的定義。
之前交通部的回信說楊梅不符高架與平面連結,不算交流道,不知這定義是哪條規範的?可以推翻 公路路線設計規範?那三義交流道算?
現在高公局說楊梅的連續鼻端不看實體而是由分流開始,我看了google.map,他應該是以槽化線開始算,不知他這定義又是從何而來?那麼公路路線設計規範裡的DS、DZ、DP的鼻端從哪算起?楊梅此案裡又各是多少呢?
3. 交通設施越來越不安全,卻放任車窗越危險
年代久遠的國一興建時,休息站和交流道大都有遵照嚴格的規範,實體分流很明顯。
二高以後開始出現很多的小型休息區,其安全規範略高於平面的生鮮超市,但這些匝道路線單純,安全尚可接受,但楊梅休息站算是特別的設計,往湖口的聯絡道夾在其中應該是最東不像西不像的地方,可算是國道範圍?又不算是?又實體鼻端相近,其路線複雜度和理解難度就提升很多。
再看看交通部訂的公路路線設計規範,其年代久遠,當時車子的車窗幾乎都是透明的,但國一的設計仍相當注重實體分流,近二、三十年來,在交通部的放任之下,車窗一個比一個黑,但高公局卻不重視實體分流,只想用標線這種平面道路的等級來應付分流過去,試想車窗變黑了,不就代表地面上的標線更不易明察嗎?
然後L2的管制政府也管控不好,這三者加總不就是這起事故的原因嗎?
4.看來真正危險的是官員的心態,像書呆子似的自以為交通知識比較多,滿腦子只想著規避責任說符合規範,然後只能用表面的修改來避免露餡。人家運安會的思維是安全優先。
退幾步想,就算此案符合法規,也只是很久以前開發中國家水準,安全性也大有不足,高公局為了規避責任,勢必不會理會運安會的建議,立刻修改規範來打臉自己,勢必過了5~10年後再默默的修改規範,但不溯及既往(交通部的老招,交通部的安全可以等,黑窗等10年就慢慢消失了)。
國際上,隨著邁入開發中國家,少子化、國民素養和生命價值都會提升,那些交通的防呆措施雖然看來沒有經濟價值,卻是交通部長所謂交通素養的根本。
而真正對抗交通部長的是你部下的官員,還停留在開發中國家的心態,不以生命價值為優先,而只想著投機取巧的創意,硬要曲解規範來蓋休息站,還洋洋得意有創意,被運安會以安全為前提打臉,還說人家不懂法規。
好吧,你最懂,繼續懂下去,那些開發中國家等級的悲傷數字也繼續下去?反正觀光署長的態度明顯也把我們只當作開發中國家,來把已開發的國民素質壓低到只有開發中的交通素養,自爆公路局(或整個交通部的態度)的程度低下只需開發中等級?
不然怎麼會覺得我們贏泰國呢,youtuber火花羅都能看到泰國很多領先我們的地方。我一年內去了兩次沖繩,我可不會覺得我們贏泰國,更不會因此不看先進國的優點,人民想的是提升,官員只想著有贏泰國就好,難怪交通進步慢。
5. 把國道說得很危險,不讓紅牌重機上來,但現在卻覺得不危險,覺得只要用標線分流就好,你說是就是,不是就不是(你說變就變,難道是考驗?),高公局的邏輯也在開發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