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執法統計美化的弔詭之處
1. 國外也有科技執法,但使用比例不高,絕沒有台灣這麼誇張,這當然有其原因。
就警方的統計資料(道安會),科技執法大致上對於設置地點,可以一定程度減少事故發生。(短期有,但長期效用?)
就警方的統計資料(道安會),全台2025年1~5年事故數量統計,比2024年同期提高了3% (要注意的是,科技執法的設置是持續增加的)
如果上述2項都是事實,是否可以推論出,科技執法可以減少設置位置的事故數,但會提高沒有科技執法處的事故數。
如果警方拿事故數來當佐證,未設置點的事故數當然也是佐證之一。
這些推論如果沒有就統計數據來細部分析驗証,就不是科學上的完整理論。
2. 例如我也可以提出一種可能,與去年1~5月相比,去年民眾可以檢舉路邊違規停車,今年限縮很多,雖然交通部權責給警政署負責,但警政署執行不力?所以科技執法減少的事故量,因民眾不能檢舉,所以事故數反超回來(甚至可以推論出民眾檢舉的影響力比科技執法還強大?),這麼說來,限縮民眾檢舉可以算是交通部不顧人民安全嗎?
還是與其讓民眾賺抽成,還不如政府通通自己賺?民眾抱怨檢舉,政府就限縮檢舉,民眾也討厭科技執法,但政府還是科技執法。
如果因為路邊違停增加了事故數,那民眾檢舉不是跟科技執法一樣有用或更有效嗎?民眾檢舉不也是科技執法嗎?政府的才算科技,人民的不算?
一開始源頭考照不做好,交通部和警政署把科技執法當作交通規則、用路文化的私設補習班,用錢來懲罰用路人,且就算老師(設備)改錯了,人們還要自己去申訴。
3. 另外其實也是很多人所顧慮的,交通是連動性的,一個地方做了變更,周遭的路口和路段也會跟著影響。
(1) 上下游效應 : 例如要上高速有匝道管制的話,對於平面道路可能會有回堵的影響。
又比如治水一樣,治了上游,然後下游淹水更嚴重?
(2)轉換效應 : 又或者民眾照著前交通部長的建議,選擇當個聰明的用路人,避開有科技部執法的路線,這個路口的車流少了,事故自然少了?但附近車流可能增加,而事故跟著增加也說不定,因此單看安裝地點的統計其實並不完整。
導航可能也有避開科技執法的選項?
(3)干擾效應 : 另外適量的點和間隔可能可以減少事故數,但累積到一個程度可能不止效用大減,甚至影響行車注意力,這好比在學校的學習,應該有正常的節奏,如果塞滿了大考、小考、隨堂考,可能影響長期的用路習慣,變得在意短期考試,忽略了長期目標。
在意死背題庫,而不是真正學會用路文化,忘了專注車前狀況而分心,上下左右的標誌標線、還要記得這路口好像要小心?影響行車規劃,忘了這路口要左轉,需提前切到內側車道?
4. 根據警政署的網站。
更新日期:113-09-16 發布單位:警政署公共關係室
科技執法減少事故 守護行人安全
這篇文章提到,要減輕警員的負擔。這我當然同意,所以交通部如果要體諒員警的辛勞,要做的是學習外國,提高考照的難度和真實度,而不是幾乎只靠科技執法。(日本就公安警察自己來負責考照)
以主、支線的優先權為例,交通先進國家會列為考照的重點項目,但台灣的場內考不考,等到支線不讓主線出了車禍,交通單位和警察為了省事就是降低速限、設紅綠燈、測速照相和科技執法,完全不會考慮整體路網車流是否受到影響?
交通本來就有連動性,上班時間要優先郊區往市區的車流,下班時間反過來往郊區的車流優先,交通單位和警方不是不知道,因此統計數字不能只看設置地點,也要研究提出對周遭路口和路段的影響數字。
一個專業的交通單位,不能狹隘的只著重眼前的地方,而忽略了交互關連的可能性,統計當然也不能只考量眼前的地方,而是要想到關連位置的反應。
如果只看眼前的優化,忽略了造成另一方的劣化,這不只是挖東牆補西牆、財務槓桿的小問題,還是種可怕的以偏蓋全、預設立場的不科學行為。
所以設置地點事故減少,但全國的事故數增加,也應該是交通和警察單位需要好好科學研究的問題,不要還沉浸在自己的不完全實驗數字當中。
報喜不報憂的商業模式?
5. 根據2025年1~5年的統計資料,與去年同期相比,死傷人數增加3%,除了交通部提到的高齡約8%的增加率之外,小客車和自行車升高9%,大型車提高6%,另動力機械成長10%(似乎有一些堆高機的新聞),追撞事故增加5.4%(要不要管制一下不當使用L2的問題?),還有外國人士升高18%也要注意(似乎有逃逸外勞的交通事故新聞?)
另外18~24歲的事故減少了4%,這會因為新的18歲人口數比舊的24人口差異而下降,而有待研究確認比例上的增減。
6. 所謂的專制者,往往會不經科學程序,以自己或小圈子的想法,創造不同於世、特異的規則,只看到對己有利的數據來宣傳。
為了省事不提高民眾素質,而採用禁止手段。為了面子,進行資訊操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