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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安全]楊梅休息站 第三次寄部長信箱

 

 「壹」

本來沒有要說明第三次寄信的結果,但又發生事故了,還是以外行人看規範的角度來說明一下。

 

「貳」寄信內容:

依高公局新聞稿“考量國道車速快,與進入休息站之車輛須有區隔設施”,建請依 公路路線設計規範連續匝道鼻端間距 規範處理

 

部長先生您好

 

承案件編號:ooo與xxx

 

一、

網站 : 全國法規資料庫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

“十三、交流道︰指高速公路與快速公路相互間,高速公路或快速公路與其他道路連接,以匝道構成立體相交之部分。

十四、匝道︰指交流道中為加減速車道及主線車道與其他道路間之連接部分。”

“十六、中央分隔帶︰指隔離雙向行車之中間界區。”

 

網站 : 公路局 公路分類

“高速公路

為公路之最高級型式,屬於完全出入管制之公路,除起迄點外,出入口均設有交流道。”

 

網站 :高公局 p=33306 北木1133561962

“公告114年1月13日夜間10時至翌日凌晨6時止,國道3號北上25K木柵休息站出入口匝道施工封閉。”

 

二、

    華視新聞雜誌 youtube EP2447單元1 2025.2.15

03:45

“它其實已經在停車證場的站區內了,那個已經不適用這個50公里了”

04:25 

“我們要區隔主線,主線車速很快”

 

    足見往休息區停車場是其它道路,需設閘道。

    顯見往湖口是主線,往休息區是匯出,至少白虛線處如此,符合上方匝道定義,“主線車道與其他道路間之連接部分。”

 

三、   

    高公局新聞稿,“主要考量國道車速快,與進入休息站之車輛須有區隔設施,爰比照國道中央分隔帶作法,採取水泥護欄方式”

    中央分隔帶是雙向區隔只是比照。文中表明分隔島左側往湖口主線是「國道」車速快,往休息站便是其它道路,跟上方匝道定義相符

   如整條往湖口主線都算國道,則匯出休息區須有匝道,成連續匯出。

   如往湖口主線在虛線前已成其它道路?到雙白線或分隔島匯回國道,為匯出再匯入。

    以新聞稿推論皆連續匝道,需符合 公路路線設計規範(11206版)的4.3.9。

 

四、

    公路路線設計規範,無特別對連續匝道定義,即同路線(往湖口車道)相近匝道皆需符合鼻端間距規範,無高架和地面連結限制,不應以限用特定區域規避。

 

五、

    此規範為貴部通過,和交通安全有關當以身作責,楊梅休息站腹地太小不應作為安全打折藉口。

 

六、

    輔助駕駛尚在L2,貴部對L3及其後發展應也是開放為主。辨識系統相當依賴車道規劃和標線標示,國際匝道設計規範應當已是通用標準,應盡量減少自創規則設計。

 

以上建議

 

後續不再針對此議題打擾,感謝您

 

「參」收到的回覆內容

“楊梅休息站前已設有單邊禁止變換車道線禁止平面車道之車流向右變換車道進入休息站,亦即該休息站僅供五楊高架車流使用。就五楊高架之車流而言,並無平面與高架路段車流分流之情形,即無連續匝道鼻端間距離之適用。”

 

「肆」感想

(後面第7.會以三義交流道為例)

1. 在我國的交通法規中,通常會有名詞定義,比如汽車(包含機車),這種非大眾認知的法規說明,比如去一些監理單位網站,內容寫的都是汽車,就是上述緣故。

2.在文中提到的規範中,只簡列了一些名詞定義,但沒有提到連續匝道的定義,因此我覺得只要是連續兩個匝道就應該算是「連續匝道」,但回覆說要“平面與高架路段車流分流”

3.在匝道的定義是主線和其它道路連結,以高公局新聞稿和華視新聞雜誌內容可以知道,在高公局的內心中這已經等同匝道。

4.交流道的定義是進出高速公路都是,但有些有寫到立體,這可能可以表示信件回覆的立場,不過我某個程度認為,連續匝道要在高架連結平面,可能是學術名詞或定義,但部訂公文不一定等同是學術名詞,如同第1.的說明,又或者如同交通部常說的環境不同而有變化。

6.在一開始網路找尋,木柵休息站 匝道時,發現了一個小怪異,很多木柵休息站的進出匝道網頁被消失了(但我找了一段時間找到了網站 :高公局 p=33306 北木1133561962)

7.三義交流道,沒有明顯的高架,但寬鬆說是有高低的ramp,也可以算是。但是有沒有發現,進入楊梅服務區的最後也是下坡,左側往湖口主線,也比休息站高,不是一樣算有高低差的立體嗎?

8.簡單的說,我們除了要看說明定義之外,實際上的交通流動功能才是符不符合的重點,所以沒有高架的三義交流道仍是,而不是三義「非」交流道。

9.回頭看連續匝道鼻端間距,在時速50公里至少70公尺,建議140公尺,這項建議重不重要,為何要列入規範。台灣的高速公路是否能找到其它相同的案例??地面標線畢竟只是地面,匝道鼻端才是高速遠視時的明顯目標

10.太近的兩個鼻端不符合台灣大部分國道設計的視覺辨識。

11.當然交通專業人員或許仍會覺得還是符合規範的?但不可否認的是就算不是連續匝道,高公局這進入休息站的設計,照信中所回覆的一般下平面休息站來對比,這鼻端間距不到70公尺,設計條件是比較低的安全標準,大家進入時小心為上。

12.又如youtube火花羅所說,時速50公里和休息站彎道曲率時速限制的問題,照華視新聞雜誌內容,高公局人員的說法也是怪怪的,難道進入休息站就不關高公局的事了嗎(說好的五楊高架專用?)?左邊國道主線往湖口加速,右邊進休息站要減速,因為靠在一起所以只能一起立50公里速限,這做法本身就不合適,其原因難道不是沒做好第二個匝道的關係嗎?

13.之前一開始就提過了,用硬式的島頭不一定就是對休息區的車輛好,用軟式的先緩衝減速可能比較安全,可以參考看看。

 

大家行車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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