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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安全>整個路口都是您的公車總站呢

  日前在彰化溪湖的員林客運車站,發生了行人被撞的悲劇,在 youtobe 貓頭鷹交通書 裡有很完全的說明。
  看完之後覺得除了內容說的行穿線位置、行人專用燈號、行人庇護島外,我覺得這個公車總站要變更位置才行。

<機車安全>整個路口都是您的公車總站呢
  在google.map的路景照、youtobe 貓頭鷹交通書 16秒、24秒(肇事車)、1分23秒 三個例子都壓到雙黃線,這種行為等於把整個路口都當作是公車的行駛區域,公車轉彎時,嚴重影響行人和機車族的安全。
  

事發路口

<機車安全>整個路口都是您的公車總站呢

 

肇事車可能轉彎路徑

<機車安全>整個路口都是您的公車總站呢

60度夾角

<機車安全>整個路口都是您的公車總站呢

肇事車可能移動(考量內輪),圖中框線尺寸約8x2.2公尺(實際大客車長度約10公尺以上)

<機車安全>整個路口都是您的公車總站呢

比較理想的可能移動(考量內輪),圖中框線尺寸約8x2.2公尺(實際大客車長度約10公尺以上)

<機車安全>整個路口都是您的公車總站呢

 

 太晚轉彎(考量內輪),圖中框線尺寸約8x2.2公尺(實際大客車長度約10公尺以上)

<機車安全>整個路口都是您的公車總站呢

1. 建議 此車站移位,以google.map來看,這路口的二個道路不寬,且是明顯重要的60度夾角過彎,是最大的理由   
   第1張圖大概是肇事車的。第2張圖大概算是比較理想的,第3張圖比較類似youtobe 貓頭鷹交通書說的公車二段式左轉,但因為60度夾角的問題,反而會有掃到路邊行人的風險,例如2分28秒,這車的車頭已在白線之外。在1分0秒、2分0秒有 路口停車。
   簡單的說,這路口看了這麼多例子,壓雙黃線的機率高,轉角和轉彎時間過早和過晚都不行,長度10公尺以上的車子難度實在太高。(交通部規定大客車不得超過12.2公尺。 大貨車不得超過11公尺)
2. 斑馬線和停止線都後移

3.路口畫紅線
3. 交會的路口,若路寬都小於12.5公尺,且轉彎夾角小於70度時,則建議不淮長於8公尺的車輛轉彎,在審核公車行駛路線時要嚴格審核。
4. 鄉鎮的鬧區,單線道時公車只能直行,最好以中巴以下優先。
5. 公車總站不淮設在鄉鎮的鬧區內
6. 公車出公車站只能右轉,不能跨越車道左轉

  如同youtober 大魔王singer和火花羅去米蘭所見歷,舊市區的窄道路設置限速和提醒設計,限制大型車進入市區,(就如同30年來廣設外環道路的用義)
而且大部份在鄉鎮的鬧區,反而都是這些道路較窄的地方,行人反而較多。
  台灣的交通思維,要擺脫開發中國家的數據優先思維。20年來的教育,有慢慢擺脫工廠化教學了,但交通呢?
  在鬧區要多會繞有多會繞,車子大載的人能多多有多多,車站離路口能多近有多近,車子要多快有多快,等這班開完之後要多幾班有多幾班。這就是現在台灣公車運輸的思維嗎?台灣的國情嗎?改善行人安全不就是要改善的國情嗎?

  交通部一度要求駕駛人要看到行人在斑馬線要全停,之後才恢復為距離三公尺,後來大部份的大家也都努力的學習遵守了,但交通官員有在學習行人安全嗎?把交通業者當作自己人嗎?有沒有檢討自己哪些法規和設計不符合行人安全,行人安全都是用路人和駕駛的問題?事情發現後檢討了駕駛人,有沒有想過交通部本身也有很大的檢討空間?

  我沒有騎重機,重機能不能上國道,沒有強烈的立場。在三個案例中,違規率100%,肇事率和嚴重性高。違規率和肇事率不就是您反對重機上國道的理由嗎?所以對於行人安全,您做了那些檢討 規範 限制 和輔導,您在限制重機的同時,您主管的交通業者並沒有好到哪裡去,甚至嚴重很多,難道不用檢討自己?

  就某方面看得出來此路口為了這個公車站有改良過的努力,但因為先天不良,所以效果有限,不通盤檢討,只能修修改改,累的是執行人員,可憐的是路人。改善行人安全不就是要改善的國情嗎?難道公車總站位置移不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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