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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安全]用路文化沒跟上,然後呢?

 

0.

    以下是個人參考一些新聞和文章的想法,不一定百分百正確,僅提出作為參考。針對用路文化和考照的相對關係進行討論。

 

1.

   歐美模式 : 因平均人口密度低,極為強調道路實駕,考照由交通單位負責,重視實際用路安全理論的源頭管理,升等和學習駕照制度。

    交通駕照學習遠比學校上課課程和學歷重要,用路生命權遠大於用路權。(自由建立於不危及他人的生命,需要有符合用路理論和實務的足夠經驗)理論和實務結合,產學合一。

 

2.

   日本模式 : 因市區地帶的人口密度極高,有盡量模擬參考實際道路的駕訓考照場地,考照由公安和交警負責,重視交通規則的公安管理。

    因兩次交通戰爭用路生命權遠大於用路權。(安全建立於不危及他人的生命,需要有嚴格符合交通規則的用路理論和實務經驗)理論和實務結合,產學合一。

 

3.

    台灣模式 : 因市區地帶的人口密度極高,有不模擬參考實際道路的駕訓考照場地(單輛行駛、沒有會車、沒有多線道、最簡單的號誌燈),實際路考只有指定路線、不上高速公路。

    考照由交通監理單位安全鬆散管理,地方政府重視交通罰單的收入,強調付出代價後的社會教訓學習。交通事故遠高於歐美日,但改善極少,用路權遠高於用路生命權。

    學校課程和學歷遠比駕照重要(駕訓和考照相對時數少很多),只要會運作車輛幾乎就能有駕照(有駕照就快去上課上班),不重視道路安全理論(和用路文化,咦?),投機且極為簡化學習歐美和日本的考照制度。沒有理論也沒有缺乏實務。

    

4.

(1)台灣的交通部其實主要是求方便和發展的經濟單位,安全本來就不是評測重點。所以駕駛人也有樣學樣只求方便。車窗隔熱紙黑不黑,也是自己覺得方便就好。

(2) 台灣(駕訓考照)學校教育鬆散,所以駕駛需要依靠社會實駕自行學習,但社會教育重視罰款(不一定重視安全),沒有學過交通安全理論和實務就能上路,也可能會誤認為切西瓜是必要的高級技巧。

(3)事故統計是交通部和交通局統計;但實際開單是交警處理,難以反饋考照系統和法規,遇到行人庇護島被撞,不重視宣導未過馬路中心的違規,反而批評庇護島沒做好的公關服務,另外對於執法慣例可以為了政策說改就改;縣市政府的縣市道路施作瑕疵,路燈在圍欄內、沒人行道、圍欄施工錯誤,還有道路施工標線可以拖兩個月才畫好。

    是道路(施工)規範沒有標準或因為預算考量,還是監督不週。頭、手、腳分離,各管各的,別的單位才是事故主因,跟我沒關係,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交通部怪交警沒管好,用路文化才沒提升,怪縣市政府馬路也沒蓋好。交警就說考照源頭是交通部負責的,道路設施是你們管的,路是交通局蓋的,我們只是末端開罰單、處理意外,累得都是我們。交通局說交通部規範變來變去,沒有理論基礎。

    錯的都是你,我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5.

    簡單的說,我們的駕訓場可能是學日本的,但相當取巧簡化,或調整緩慢。

    日本考照由公安和交警負責,道路開單由交警負責,學校的道路安全也由交警投入,事故統計我想應該也是交警單位負責,當某項意外事故發生率生較高時,可以利用統計數據,快速改善考照重點。(這其實也沒什麼特別的,比如我們學校考試時,都會看考錯的地方特別加強,只是台灣交通單位是否先天不良而有如恐龍一般反應極慢)

    日本應該是鑒於交通戰爭的教訓而把交通視為公共安全,為了保障全體用路人的安全,必須有相當的道路安全觀念(用路文化)才能上路。

    科技執法、測速、罰單不多,但駕訓和考照過程及交通執法相當認真提醒。

 

6.

    另外台灣的交通事故中,違規成本很低,罰款金額和處罰可能很久沒調整,或者駕駛吊照後再行駛的難度或裁罰低,法律對於違規的肇責低,嚴重惡意駕駛行為常常減量裁罰或難有加重判決,也讓人感覺過於尊重用路權,而大幅棄守生命權的疑慮。

    往往令違規者認為出了事故,出一些錢即可了事,

變成事故雙方都有問題,即使違規了,懲罰肇責也不一定比守規則的人大多少。

    生命權到了馬路上就廉價了,那些一般認為嚴重違反公共安全的行為,因為是馬路就模糊淡化了,這是不是也是因為台灣考照過於看輕安全駕駛的重要性和品質,而令遵守交通規則的價值,變得做作。

    當違規很多時,遵守規則被當成正義魔人般嘲諷。

大家都是這樣駕駛的,出了車禍你一定也有問題,駕照本來就沒有管安全駕駛,所以出車禍沒有辨別度都有錯。

    難道是因為根據台灣的考照制度,不認為安全駕駛有多重要,所以遵守規則也不重要了,台灣本來就是不重視法規,講求摸索約定成俗的社會,因此法規不是標準,台灣違規這麼多,怎麼可以不適應違規,會事故表示你沒有跟上習俗,太講求法規也有責任。

    不過這似乎真得是台灣的用路文化欸,可悲啊,要怪誰呢?外國認定的逼車行為,到台灣變成了國情不同,大概就是這樣吧。

    例如行駛在路上準備右轉,打了方向燈,因為有機車移出來閃開了一下,結果靠右只關了90%的門,沒想到有後方機車會違規騎紅線外,右側超車,這時如果發生擦撞。台灣可能是這種狀況 : 會有人跳出來說為什麼門沒關好,判定可能認為你也有責任=>台灣政府曾經宣導機車靠右,考照沒考不能右線超車,考照場有紅線嗎?很多人也會這樣,所以自己要注意。歐美日可能是這種狀況 : 為什麼會出現在那裡?違規騎紅線外,右側超車,駕訓是學假的嗎?教練是誰?考照不是考過嗎?監考官是誰?第一天上路嗎?沒有人這樣騎的啦?

 

7.

    當然需要注意的是,要加強考照規模的話,不能僅用現有人力和組織架構而增加負擔,而應該增加機構等級、人力和預算專責負責。

    說用路文化沒趕上,出張嘴很簡單,不就是交通部本身的問題嗎?然後呢?要怎麼改善?拖過4年、8年、12年還是這樣嗎?那些違規騎士不都是考照出來的嗎?考照有考用路文化嗎?

    台灣的用路文化都是社會教育的產物,沒有統一標準。有切西瓜流、右側超車流、不打方向燈流、大家會讓我流、LEVEL2睡覺流、號誌燈看不懂流、橫向移動流、黑窗比賽流、水溝蓋人行道跑法流。學校沒教,出社會自己學,對不對罰單來了,出了事故就知道。這大概是台灣多元的用路文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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