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江大橋機車道寬度偷斤減兩是不肖業者的詐騙示範
0. 道交條例裡面的車道
第3條二
“二、車道:指以劃分島、護欄或標線劃定道路之部分,及其他供車輛行駛之道路。”
“供車輛行駛的道路”,而路肩跟槽化線都是車輛不能行駛的部分,所以此兩項不應列入車道範圍內。
1. 公路局 : 淡江大橋汽車道寬不包含路肩,機車道寬要把路肩吞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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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汽車道旁的路肩畫出來,但機車道旁的路肩卻不畫出來,是歧視還是故意的?
公路局算法 :
📍人行道 2.5公尺(不包含路肩)
📍自行車道 2.5公尺(不包含路肩)
📍機車道 2.5公尺(包含路肩)
📍汽車、大型車道 3.5公尺 × 2車道(不包含路肩)
📍中央公車專用道(未來輕軌) 3.25公尺(不包含路肩)
2. 公路局說以橫斷面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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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說橫斷面沒有畫出機車道旁的路肩便是繪製上的不專業,一個國際工程連路肩都沒畫清楚,極度不專業。
若公路局的說法合理,那請問公路局所謂,機車道(分隔島)裡的機車道(標線)寬度要如何定義,沒有定義那50公分也可以?
那分隔道的機車道寬度和標線的機車道寬度又各定義在哪裡?
誇張的-標線是指引,非車道界線,交通部要不要回上面看看道交條例說了什麼,交通部真的對交通規範不熟,所以連規範都不懂,可悲台灣交通,交通官員全部都會去重修好不好,不止駕駛人要回訓,台灣的交通官員也要回訓。
3. 以公路路線設計規範(11206版)
“2.1 橫斷面構成要素
由行車道、路肩、分隔帶、邊坡,以及交通工程、停車、排水、擋土或其他附屬設施組成”
以即路肩為必須畫出來的部分,如果沒畫出來就是嚴重疏失,違反規範,請嚴懲失職人員。
”2.2 車道寬
供汽車行駛之車道寬度依本節規”
車道寬為供汽車行駛,等於說不包含路肩和槽化線。(母法為公路法,公路法第2條十,十、汽車:指非依軌道或電力架設,而以原動機行駛之車輛。即同道交條例,汽車包含機車)
4. 以中彰大橋的改建工程橫斷面為例
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4303654
此例中,汽車道和機車道旁的路肩都畫得很清楚,淡江大橋的設計圖,跟省道的中彰大橋比遠遠不專業,其實也不是中彰大橋,正常的橫斷面都會把路肩畫出來,只有淡江大橋如此不專業。
5. 騎機車過淡江大橋去吃海鮮
「為什麼我的魚這麼小,秤起來這麼重?」
「因為你是騎機車來的,我們的主管機關是觀光署,上面是交通部,交通部下面有公路局,公路局蓋的淡江大橋說路肩包含在機車道寬度裡,但不包含在汽車道寬度裡,又淡江大橋是國際橋樑,所以我們學習長官的國際範例,把冰和水也列為魚重的一部分,誰叫你要騎機車。」
6. 交通部其實就是歧視機車
台灣是世界機車道實行最廣範的國家,但機車道的設計規範沒有被單獨拿出來看,所以都是用汽車的思維,或者隨便設計機車道,很多橋樑機車道沒有以每個機車道來看視距問題。
說了一個謊就要用更多的謊來圓,現在亂扯橫斷面的謊來圓了,標線是指引,非車道界線的謊來圓。結果橫斷面繪製漏掉路肩也是嚴重瑕疵。
有了禁行機車,就要待轉、不安全橋樑機車道、迷宮交流道、機車高傷亡來圓。
國際級設計的汽車道,狗道般的機車道,台灣路權看這就懂了,跟交流道一樣,機車能力越弱,責任越大,這種危險找機車來承擔是交通部一貫政策。
再說,我也怕汽車看風景亂超車,汽車道可以變一個車道就好,更安全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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