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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建構運動場地的考量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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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土地規劃的不同

土地規劃的格局,會影響一個國家未來的發展,土地的規劃如果正確
,且有長遠的計劃,對於日後的生活品質有極大的助益,比如一個國
家,如果很少有運動公園,就能知道政府並不注視運動活動,未來要
推動某些運動時,便會遇到不少的阻礙。

而人民的生活往往會被政府的土地規劃影響,如果政府只注重商業化
的休閒行為,而不注視運動休閒的土地規劃時,其結果就是人民的運
動習慣不易養成。

二、人口密度

人口密度和土地的規劃也有極大的關係,如美國大部份的地方都是地
廣人稀,因此土地相對便宜,各種場地的規劃就比較不受限制,而人
口密集的都市,如果幾十年前就有遠見,及早規劃出各種設施,那問
題便不大。

但在人口密度大幅增加後,地價增加,就價值而言,設施規劃的考量
因素也會更顯複雜,台灣和日本本來就是比較算是此類,美國的一些
大都市也都如此。

三、校園的規劃

理論上校園的規劃,應當比較不能受到人口密度的影響,因為教育工
作本身的重要性,本來就不能只以利益來考量,但台灣的校園規劃,
因為本來就只注視智育,而極度忽視其它方面,因此平均每位學生所
擁有的活動空間,便在一開始的教育計劃的錯誤之下,遠不如外國。

四、高人口密度下的運動場地

簡單的說,台灣不論在校園內,或者在土地的規劃上,往往都忽視運
動場地的建構,而往往政府也會用『人口密度』來當做籍口,但其實
這都是主事者的錯誤認知所造成的,比如教育部曾經執行的『改善學
生棒球運動方案』,計劃中有一段『場地的獨占性』,來表明棒球場
地的獨用性,顯然這位主筆者沒看過,日本人和紐約人的運動場地運
用,再著,不論是日本和紐約,他們的學園也有和棒球的場地共用的
例子,難道沒有安全問題,這當然不是美國人比較壯,不怕球的關係

為此,個人小弟我,只好實際找些例子來證明。如果我們的主事者有
錯誤的認知,其設定的計劃和結果當然也很可能是失敗的,因此台灣
各項運動的人口,當然也就無法增加。

簡單的說,台灣人往往用自已看過不完全的,自以為知道的事,來限
制了自已。

五、靈活運用才是王道

人口密度高時,運動場地不是不能設立的,只要要更有效率,多功能
的場地有著不少的好處。

1.共用場地的設立,可以是不同的運動一起爭取,這是一種合作行
  為,而不應是建立各自獨立的場地,然後才爭論大小眼,造成不
  同運動間的對立。
2.使用效率的增加:獨用場地有時的確會造成閒置的浪費,畢竟場
  地不可能一直使用,各種運動一起向政府爭取時,可提高使用率
  ,其合理性也會增加。
3.共用的場地,可以讓不同的運動來一起負起維護的責任。
4.運動的練習時,事實上有很多時間不需用到完整的場地,所以也
  可同時練習,甚至一個棒球練習的場地,也可劃分成二個內野區
  ,這樣平時可供二隊練習,比賽時也可使用。
5.以羅東的運動公園為例:它有各種獨用的球場,但如果把足球場
  和棒球場都拿來混用,這樣平時不止可增加使用效率,舉辦社區
  比賽時,可以變成二個足球場,或是二個棒球場,增加使用上的
  彈性。
6.降低運動場地設立的門檻:事實上,所謂的棒球練習場地,不一
  定真的要有一個棒球場這麼大才行,每種運動有很大的時間,不
  需用到完整的場地,如果能增加,小一點但可供練習的場地,這
  樣便能增加很多的場地。
7.當可練習運用的場地增加時,便提供更多運動人口發展的條件。
8.降低政府經費:如果政府要同時發展多種團體性的球類運動,如
  棒球、足球…等,便只需建立一個球場,來讓這二種運動同時使
  用,或者用一點五倍的場地大小,發揮二個球場以上的功效。

六、需面對的問題

1.政府放不下身段:如果政府仍然認為運動場就是運動場,有獨佔
  性,無視日本和美國一些高人口密度城市的例子,那就沒法度了
  。
2.運動人員放不下身段:無視於別人在高人口密度下,所做的調整
  ,堅持要有完整的場地和獨佔性,並要政府無條件提供資金,無
  視其它運動的眼紅。
3.不同運動的合作規範:因為台灣比較少有場地共用的習慣,因此
  時間、空間、維護的問題,必需協調。

七、結論

有很多事,不是不能做,而是主事者是否有企圖心去解決,這些都有
賴完整的資訊,台灣的棒球大老們,或許有著豐富的棒球知識,但不
一定代表他們對於棒球場地的認知,一定是正確的,另一個角度來看
,他們的經驗當中,因為棒球實力的卓越,常常使用的都是標準的場
地,反而容易讓他們不願意降低標準,來面對現實。

這些棒球的領導者都如此了,何況是外行的政府官員呢?本系列的文
章,在於面對台灣的高人口密度時,提供各國的例子,讓大家有一些
參考,進而化解棒球發展時,空間上的限制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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